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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燒船燒出航運公安
淡水藍色公路發展的危險警訊
 


謝德錫

  民國99年開春的時節,每年承載一、二百萬遊客的淡水渡船竟然發生火燒船的事件。雖然,僅是局部機械室起火燃燒,並未造成人員傷亡。但是事發時,卻因無專責機構能緊急當班處理,造成一陣忙亂。事關百萬人的航運公安,豈能輕忽、馬虎?

  淡水藍色公路三條渡輪航線:淡水到八里、淡水到漁人碼頭、八里到漁人碼頭。可說是全台航運量最大航線之一,每年搭乘遊客量有一、二百萬人次,但這一段數公里的河口航程,所牽涉的單位分屬中央、縣市、鄉鎮各級政府:海洋巡防局、海岸巡防局、經濟部第十河川局、交通部港務局、臺北縣政府水利局、交通局、淡水區漁會、淡水鎮公所、八里鄉公所…,但都是局部針對自身管轄職權進行規範管理,造成一個單位一把號,各管各的。對於整體航運安全的注意和維護,只能期待經營的船運公司能有效的執行。

渡船碼頭明媚風光下暗藏危機(攝影/葉兆宇)
藍色公路年載客量全台數一數二(攝影/葉兆宇)

  不過,從1月26日出事的船隻來看,在前一天它才做過港務局的定期檢查,並未查出異狀。可是,從火燒船的事後檢查指出起火點為機艙機械室,推論有可能是機械室油管老化所引起的。但這一類型的大型尖底渡船,都是漁人碼頭啟用後才陸續添置,船齡應都未超出10年,由此所延伸船隻使用頻率及保養維修問題,是值得公眾注意的焦點。

  尤其,火燒船時我們更觀察到:(一)倉皇逃難的遊客、駕駛都是未遵照規定穿著救生衣;(二)救難的單位均因為缺乏專人負責聯繫,亂成一團;(三)更找不到一艘配備齊全的救難船可供救難。

  可見,長久以來,不管是主管的政府機關、民間業者、百萬遊客,都一直輕忽這個航運公共安全問題的重要性。

  其實,淡水發展藍色公路最重要的關鍵,還是在航運的公共安全;沒有配套的安全措施,就如同在無底的泳池游泳一樣,隨時都可能發生溺水意外。何況事關係到百萬人生命安全的渡輪,任何一項疏忽,都可能造成重大傷亡!因為淡水藍色公路的發展,唯有仰賴於百分之百完善的安全措施,才有永續發展的基礎!。

政府應正視藍色公路航運安全問題(攝影/葉兆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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