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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資產的「價值」vs.「價格」

吳春合

  「價值」是無限的,「價格」是有限的。差之一字,失之萬千!「價值」是永恆的,「價格」是操作的。今天我們要抗議無能的政府放任無恥的政客,結合著無法無天的貪商,以魔術般的手法,操弄著阿拉伯數字,把淡水有「價值」的文化資產,變成不能復原而只是「價格」的商品!在數字舞弄的金錢遊戲下,讓無知的人們,被誤導以為文化的「價值」,是用金錢「價格」在衡量的。
  淡水周邊有近萬年的台灣史前文化,也有四百年來台灣近代史文化,因而有文化立鎮的美名。但近幾年來,新北市政府卻一直對淡水有「價值」的文化資產,以不當的商業「價格」操作,使得不少的文化資產就被不可逆的破壞了,如: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計畫、重建老街道路拓寬計畫、紅毛城段810地號等23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濫權違法毀損市定古蹟淡水施家古厝案、淡海新市鎮二期開發計畫、淡水藝術市集暨設計旅館BOT案、淡水海關碼頭文化教育園區BOT案、新北市行政園區再造計畫、淡江大橋興建計畫等等,形同淡水的文化資產殺手!
  「文化資產」蘊藏著人們多元生活的歲月累積,彰顯著先人一步一腳印的痕跡,傳承著瀰足珍貴的共同記憶。可惜政府有時昧著良心,只用金錢來論文化資產的輕重,以促進經濟之名,行毀滅文化資產之實。心中只有「拼」虛偽的政績,明知故「盲」的忽視,文化資產一旦被破毀後就永遠的消失啊!而堅持守護文化資產的人們,卻總被誤導成為是一群不務正業的「反對者」,吃了悶虧。因此,當前應有必要在政府貪商等破壞文化資產前,把淡水的文化資產,尤其是已明列在文化部台灣世界遺產潛力點的「紅毛城及其周遭歷史建築群」,將其「價值」廣為告訴大家,讓大家認知任意破壞文化資產的政府貪商等,才是破壞文化資產的「反對者」,是淡水文化資產的「罪人」!今天,我們的公民一定要高舉「抗議」的大旗,向政府與貪商嚴重抗議,抗議他們為何不能守護淡水文化資產,總是站在「反對」與「破壞」的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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