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

 

現有核電廠的問題仍須高度關注

 

吳文瑛

  民間的反核四運動迫使政府在4月28日召開國際記者會宣布核四停工封存,旋即傳說核一、核二、核三有需要延役的問題。核一、核二就在北海岸,離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都很近,而且已經使用三十幾年,就要到達除役年限,而現有核廢料在核電廠內堆積存放的問題都還無法解決,顯見現有核電廠的問題我們仍須高度關注。
  核能電廠發電會產生的問題主要包括:一、核廢料問題:核廢料帶有核輻射汙染,而輻射又會對人體造成相當嚴重的危害,可導致癌症、死亡與產下畸形兒。核廢料的這種強烈毒性甚至長達萬年以上。核電之不宜使用最重要的問題就是,核廢料根本無法被妥善處置。以前用海拋的方式,不僅破壞海洋生態環境,而且也會導致輻射經由海中食物鏈進入人體,引發癌症。雖然國際間已有禁止傾倒核廢料入海的公約,但也曾有國家偷偷傾倒。至於陸埋的方式,所需費用極為昂貴,且適宜地質的埋設場址也很難尋,況且政府無法持續監控至萬年以上,在這期間若發生超大地震或地殼變動或其他未知之大自然變化,埋在淺地層的核廢料是否會影響到地下水或其他?又如埋在深地層的核廢料是否因高溫與周圍岩石產生何種變化等等,都不是人類所能預料。
  二、核災問題:核能災變可因自然天災(如地震、海嘯等)或人為疏失而引起,所產生的輻射污染,會導致大規模的人類死亡、人體傷害、遺傳病變、糧食毀損、環境破壞、經濟重大損失等。歷史上,美國曾在1979年發生三哩島核災;其後,蘇聯曾在1986年發生車諾比核災;最近發生的國際核災案例則是2011年在日本發生的311福島核災,很多福島居民至今仍被迫遷移,無法返回家園,讓我們餘悸猶存。
  三、冷卻水的溫排水問題:核能發電為冷卻用所產生的高溫水排至海洋,使海水水溫升高,影響魚類生態,並導致畸型的秘雕魚出現。
  四、不容易控制發電量的多寡:核能機組裝置容量動輒幾十萬瓩,且一經啟動就不能任意停機,屬於特性上必須全天候運轉的基載機組,缺乏調度彈性。
  其實,核能發電佔台灣總發電量僅約18%,而我國環境基本法也早經立法設定「非核家園」做為我們國家長程的發展目標。因此,當政府已正式宣布核四停工封存後,我們宜藉此機會檢討現有核電廠的替代可能性,積極推廣再生能源,提升能源效率,調整產業結構,淘汰高耗能產業,以及合理調整電價,讓全民避免浪費,一致投入節約能源運動!

 

回首頁 返回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