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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土地正義的淡海都市計劃二期開發案
淡海二期反徵收自救聯盟

 

蔡瀛

32淡海新市鎮一期計畫的開端
  25年前,一場在台北市忠孝東路的無殼蝸牛抗爭運動,讓被列入在「淡海新市都市開發區」內的住戶,從此過著漫長夢魘般的生活。


  淡水新市鎮當初開發的目的,是要讓無殼蝸牛族能夠以每坪6萬元房價購置屬於自己的窩,總開發面積1600多公頃,分成三期,預計再引進30萬人口進駐淡水。


  第一期開始於1992年,原本期限為6年國建,後來改為10年,最後不知道什麼原因又改為25年,當年,在沒有環評的情況下,營建署透過大家不熟悉的區段徵收方式,強徵農地、拆除民宅,將擁有400多年歷史的公司田溪下游富庶農地,大量挖填土方後,只在崁頂地區蓋了一座10多公頃,600多戶象徵性的「國家新都」後,這一大片的土地就一直閒置著16年,成為財團長期「養地」的投資地點。


  淡水地區因受天然地形影響,聯外交通不變,長期以來居民都承受塞車之苦,加上核一、核二廠又近在咫尺,根本不適引進大量人口,因此開發案於2006年遭受監察院彈劾,然而2008年國民黨重新執政,葉世文擔任營建署署長後,官商勾結炒作土地,將原本列為第三期開發的埤島里以北至灰窯溪海岸地帶,變更為「淡海二期一區」,而原第二期則改為「淡海二期二區」,統稱為「淡海新市鎮後期開發案」,名稱不一,在幾次環評會議中,連環評委員都搞不清楚。


  這種官商勾結土地炒作的結果,從地政事務所查知,每年在土地交易量,由原先八百多筆暴增到一萬多筆。


淡海二期開發案 反徵收自救會的成立
  在2012年8月15日第一場「淡海二期開發案」說明會之前,營建署事先以假民調,聲稱該區有70%居民同意接受開發,營建署開發的四個理由包括建構成文化城市、生態的園區、高科技園區、銀髮族樂園。


  而當地居民認為,淡海二期原本就有美好自然風光、豐富生態、富庶農地、39處古蹟遺址,文化、生態經摧毀後又如何能重建?遂組成自救會─「自己的家園自己救」,一場反對土地被徵收、家園被迫拆遷的抗爭,就這樣持續了二年。


  禁建20多年,總開發面積達1168公頃,被徵收而強迫拆遷的在地居民有6000多戶,人口數高達1萬5千多人的「淡海新市鎮後期發展區計畫」,2013年5月9日,在環保署進行首次環境影響評估的審查後。專案小組依據環評法第8條認為該案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將此案納入二階環評。
環評未過 試圖轉移焦點


  本案原排定2013年6月3日(葉世文轉任桃園副縣長同一天),提交環保署環評審查委員會討論,營建署卻於5月31日週休二日前夕,以時間緊迫、資料準備尚未齊全理由,藉故拖延送審,卻在6月6日當天,透過媒體發布「安置住宅招商投資興建計畫土地標售案」,試圖轉移焦點,誤導開發區民眾以為該案已經通過環評大會審查。


  更荒謬的是,當時「淡海二期開發案」八字都還沒有一撇,就算審查通過進入二階環評,營建署也還要從做計劃,並舉辦公開聽證會和多項審查會議,時間至少1-2年,這期間,營建署卻假借「安置第二期拆遷戶」之名,將國有土地144、154、155、156等四筆面積約5.7公頃(17 ,412坪)公開標售,圖利財團,並預定2013年8月前由投資廠商取得用地,興建24-26層的高樓共3014間,其中提供「安置住宅」1100間,提供給世居200多年過慣農業生活的老農居住,於2014年間由得標廠商自由販售。


  淡海反徵收自救會成員,堅決認為這是他們賴以維生的家園,不要為了炒地皮而犧牲他們家族安居樂業的權利。與會成員要求政府停止不具公益性與必要性的淡海二期開發案。


  淡海二期反徵收自救聯盟表示,淡海二期開發案不僅要大規模迫遷居民,更將摧毀大台北地區最後一塊優勝美地。開發區內自然人文資源豐富,光文化單位登記在案的史前遺址即有39處,未列出的遺址是不勝枚舉,區內更有多處歷史達百年以上的老樹、古厝、石滬、埤塘及水圳系統,亦有多種保育類動物,本案若通過將是北海岸地區人文生態的嚴重浩劫。但營建署提陳環評專案小組的環評報告書,對本區相關資源調查相當不足,諸多環境敏感點、珍貴自然人文資源皆未登載,自救聯盟發起民間版環評自救,以大幅地圖指出官版環評書缺失。


不適合開發的四個原因
(一)經濟影響嚴重 應加作社會影響評估
  淡海二期開發區是大台北近郊碩果僅存的優良農漁生產區。區內農民生產的優質筊白筍、川七等蔬果,長年新鮮直送大台北地區大小餐廳,開發區內的海域及河流更是目前北台灣重要的鰻苗產區,鄰近許多居民皆以捕鰻苗改善經濟生活,形成在地生產、在地消費、在地就業的經濟模式。目前淡海二期的開發方式,將徹底摧毀這樣的在地經濟模式,造成嚴重的社會經濟影響,但環評報告書卻缺乏社會經濟影響評估。此外本案亦涉及大規模人口迫遷,但環評報告卻未評估人口大規模迫遷之社會影響及個人身心影響,更逞論因應措施。


(二)淡海一期一片空城 淡海二期不應開發
  營建署急於開發淡海二期,然而與二期比鄰的淡海新市鎮第一期計畫,已開發20餘年,目前實際進駐人口僅1萬餘人,不到計畫人口13萬人的十分之一,政府此刻強推淡海二期開發案,恐將使淡海新市鎮成為全台灣最大鬼城。台灣農村陣線指出,依內政部統計資料,淡水區空屋率高達約三成四,遠高於台北市一成一以及新北市一成八的空屋率,顯見淡水區位並不適合再進行大規模造鎮,淡海新市鎮無立即開發第二期發展區之必要。


(三)未聽證先審議 淡海二期恐違憲
  依據大法官針對文林苑案所做出的釋字709號解釋,已指出都更條例第19條第3項,都更計畫送審議前僅辦理公聽會,不符憲法要求之正當行政程序,有違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與居住自由之意旨。本案程序所涉之都市計劃法第19條及新市鎮開發條例第5條,亦有違憲之虞。要求政府停止不具公益性與必要性的淡海二期開發案。


(四)環評一、二區掛勾 意圖蒙混過關
  20多年前,由營建署提出的「淡海新市鎮二、三期開發計畫」案,因環評書中涉及11項環境問題未釐清,以及計畫區內多屬山坡地原因,經行政院環保署於民國84年2月27日,第14次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審查結果,該案以違反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山坡地開發建築管理辦法暨環境影響評估第8條等規定,判決進行二階環評。當時環評主任委員是署長張隆盛。


  三年前,營建署舊案重提,借屍還魂,除了披上「生態城市」的外衣,它的軀殼、內容和開發方式全都是20年前第一期的翻版。並改個名稱「淡海新市鎮後期開發計畫」,將原案的二、三期改稱二期一區、二區,迅速的舉辦說明會,並假造民調超過70%支持率,我們稱之「殭屍計畫」,企圖闖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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