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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感動的力量
就沒有經營淡水的能量

 

顏志新

  改制後,淡水民選的鎮長變成官派的區長,由於完全沒有選民的壓力,只要不出事、保平安,對於新北市政府來說,這淡水區長就可算是一個稱職的地方官了,然而,在地人又是如何看待這鎮長的頭銜轉換為區長之後的差異呢?


  民選鎮長時期,某種程度而言,鎮長必須傾聽民眾的想法和意見,但現在的區長,感覺上似乎只需揣摩或聽命於新北市政府相關局處的旨意就可以了,即便民眾認為淡水有許多迫切而必須立即改進的地方,然,區長充耳不聞或推託沒有經費,任誰也拿他沒輒。


  個人一直都在推敲,究竟是區長任事不積極,亦或是改制後的區公所文化也被改變了,幸好新北市政府還提供了1999市民熱線,與其浪費時間向在地區公所請託,不如直接撥打新北市政府1999市民熱線,直接向新北市政府相關局處反應可能還會比較有效率一點。


  不同於過往的鎮公所,區公所儼然已成為一個被動執行上級長官交辦事項的派遣單位,由於權責上不若過往鎮公所因選民的壓力而任事比較積極,現行部份急待公部門解決的事項,也產生了權責歸屬的問題。


  舉庄仔內溪逢假日一再發生成群的外勞使用三叉魚鉤於溪邊剉魚的事件為例,剉魚是一種極其兇殘的行為,其行徑不但污名化淡水,連帶也破壞了淡水河的生態。


  照說,發生類似情事之後,公部門應積極介入,或驅離,或防範才是,然而任憑民眾在臉書上嘶聲吶喊,進而向淡水區公所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處檢舉,汙染視覺的畫面依舊三不五十的出現在眼前,如此,究竟是該向淡水區公所舉發,或該向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處提出檢舉?一度,個人亦曾經報警處理過,只可惜員警當場宣稱無法判定是否為剉魚的行為,其處理剉魚事件的經驗值實在是令人洩氣。


  同樣的事情還不止於此,淡水雖小,好歹也是外地人甚至是外國遊客前來旅遊的熱門景點,但看沿河一帶,倒處都是垃圾廢棄物,容或在地人見怪不怪,但看在外地人或外國遊客眼裡,試問,這是在丟淡水人的臉,還是在丟台灣人的臉?不過就是每天派一、兩個人清理河邊的垃圾廢棄物,又不是要去研發核彈頭甚麼的,有那麼困難嗎?


  經營淡水不難,怕就怕在欠缺一顆積極感動的心,淡水是需要建設,但不是製造一大堆建築廢棄物的垃圾工程,而是思考如何美化淡水週遭的環境,讓所有來到淡水的外地遊客,及至所有的本地人眼睛都能夠為之一亮,而這小小的基礎建設才是淡水目前最迫切需要的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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