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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肅面對全球暖化下極端氣候的威脅
全民參與自建綠能節能減碳愛護地球運動

許慧明

   全球暖化,氣候變遷,對人類的生存已造成嚴重的威脅和危害,高溫、酷寒、暴風、暴雨、暴潮等極端氣候現象幾乎不時發生,到處肆虐,舉世各國無不高度重視這個議題。為減緩人類活動所排放之溫室氣體造成全球氣候變遷,聯合國於1992年通過「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啟動防制溫室氣體排放的全球行動,其後在1997年通過具有管制效力的「京都議定書」,2015年12月12日並在巴黎召開氣候高峰會議通過了「氣候協議」 (簡稱巴黎協議),希望所有會員國共同協力遏阻全球暖化趨勢。2016年11月4日巴黎協議正式生效,推廣節能減碳與投資太陽光電、風力發電、水力發電等再生能源成為所有聯合國會員國的國家義務和責任。臺灣雖然不是聯合國會員國,但是,我國政府亦公開承諾願意遵照協議,自主推動減碳目標,善盡國際社會一員之責任。


  2015年7月1日我國公布施行「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透過法律明確宣示我國國家減碳目標,要在2050年將包括二氧化碳在內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降至2005年排放量的50%以下。
「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明文要求政府必須擬定行動綱領和推動方案,積極推動綠能(green energy)、節能及工業、交通與建築之低碳減碳計畫,並同時要求政府應擬定階段管制目標,
定期檢討調整。除此之外,「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特別訂定「教育宣導與獎勵」專章,要求各級政府機關應加強推動對於國民、學校及產業之宣導工作,並應積極協助民間團體推展綠能節能運動。「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為何需要加強推動對於國民、學校及產業之宣導工作?理由很簡單,因為只有經由全民認同形成共識,願意全力支持並參與行動,我們才有可能實現國家減碳目標!


  坦白說,要讓全民同形成共識願意支持並參與節能減碳行動,實非易事!以用電為例,目前台灣的電力供應主要來源還是靠火力發電,包括燃煤、燃油和燃氣發電,這些火力發電的發電量占總發電量的八成以上,由於這些火力發電都是依賴化石燃料發電,因此自然成為國內二氧化碳的主要排放源。如果我們要降低火力發電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有效達成減碳目標,則如何促使全民願意節約用電,或是自建自用太陽光電、風力發電、水力發電等綠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絕對是重要途徑。問題是我國電力供應長期以來係由國營電業台電公司獨家供應,而且電價受管制價格相對低廉,國人久已養成便宜用電的習慣,以致政府節約用電政策始終無法落實,我國用電需求年年成長,所謂要降低火力發電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達成減碳目標,幾難亟及。


  不過,2017年1月26日我國「電業法修正案」公布施行,新電業法開放電力市場,特別鼓勵太陽光電、風力發電、水力發電等再生能源發電和售電自由化,並允許人人得以自行設置「自用發電設備」,自用太陽光電、風力發電、水力發電等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所生產之電能亦得全部銷售予電業,對綠能的推廣提供有利的法律基礎與獎勵誘因,或許現在正是發動一場全民參與自建太陽光電等綠能節能減碳愛護地球運動的時候,愛護地球的朋友們,大家盍興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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