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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海輕軌工程恐破壞淡水渡船頭燈塔
地方提報古蹟籲請新北市政府守護文化資產

許慧明

  新北市政府在2012年推動淡海輕軌開發計畫時,對藍海線第二期計畫路線(淡水捷運站-漁人碼頭)行經淡水河岸方案,先是評估不可行,而採取單向由淡水捷運站往中山路左轉文化路到紅毛城,另一方面自漁人碼頭開往淡水捷運站,則採取從紅毛城單向進入淡水老街中正路到淡水捷運站方案。

  只不過,新北市政府在2019年8月舉辦藍海線此項進入淡水老街方案說明會時,遭遇淡水老街居民強烈反對,迫使新北市政府在2020年3月第二次說明會後即宣布放棄進入淡水老街方案,變更計畫擬改為雙向均行駛淡水河岸方案,在2020年10月提報交通部。據了解交通部對新北市政府所擬變更計畫,正彙整各中央機關意見中,尚未開始審查。

  從守護淡水文化城市的立場看,我們對新北市政府這麼草率推動淡海輕軌藍海線第二期計畫,亦持保留態度。我們認為新北市政府最大的問題是出在欠缺文化保存觀念。

  事實上,早在2012年12月,行政院環保署在進行淡海輕軌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時,就明確表示淡海輕軌計畫路線沿線文化資產豐富,新北市政府應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之規定,針對輕軌計畫沿線整體文化資產進行調查,並送文化資產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

  但是,新北市政府到現在似乎都尚未確實遵守環保署之要求,他們竟然在沒有進行文化資產調查的情況下,就向交通部提報擬改採行駛淡水河岸方案的變更計畫。

  2020年12月淡水地方人士成立「反輕軌進老街水岸行動聯盟」,大家一致決議「淡水渡船頭燈塔深具歷史文化價值,應向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提報為古蹟,予以妥善保存」,並於2021年2月初與立法委員范雲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新北市政府懸崖勒馬,放棄輕軌改走淡水河岸方案計畫。

  可惜!新北市政府並未正面回應「反輕軌進老街水岸行動聯盟」與范雲立委的公開呼籲,不僅未就「淡水渡船頭燈塔」的文化資產價值主動進行調查,反而是在未知會「反輕軌進老街水岸行動聯盟」與范雲立委,也未知會文化局的情況下,在3月17日逕自安排內部單位會勘,欲確認燈塔已停用可予遷移,其心可鄙!

  淡水文化基金會除在3月17日倉促趕赴會勘現場表達抗議之外,鑒於「淡水渡船頭燈塔」是重要文化地標從日治時期即已存在,見證淡水港的歷史發展,又鑒於新北市政府對「淡水渡船頭燈塔」文化資產調查之不作為,憂心淡海輕軌恐破壞燈塔古蹟保存,基金會於是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之規定,在3月19日緊急向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提報「淡水渡船頭燈塔」為古蹟。

  希望藉著「淡水渡船頭燈塔」古蹟審議程序的啟動,讓中央政府與新北市政府正視淡海輕軌改走淡水河岸的荒謬性,適可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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