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課須知

 

 

 

報名資格  不限學歷、戶籍,免入學考試,年滿18歲,即可報名。

報名日期  1010109日至1010222

          週一∼週五下午300至晚上800;週六上午1000至下午400

開學典禮  1010303  上午1000

  1010305日(週一)起陸續開課

加選、改選日期  1010305日至1010317

報名須知

一、報名地點  淡水  淡水社區大學校本部   八里、三芝報名請電洽校本部

新北市淡水區鼻頭街22號(殼牌倉庫,淡水捷運站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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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攜帶證件:

新生:須繳吋照片兩張(背面請填姓名、身份證字號)、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舊生:攜帶學生證;學生證遺失者,須補繳照片一張

選修與勞工大學合作課程,請於報名期間繳交存摺正面影印本,以便勞工大學統一辦理保證金退還事宜。

二、報名費用:

報名費:每人每學期200元。

舊生持本校學生證於2/22前完成註冊手續者,報名費優惠100

學分費:每學分1000元。選修2學分的課程即每週上課一次,每次2小時,學分費2000元,以此類推。

保證金:免學分費課程須繳交保證金1000元,含免學分費、家庭共學、企業認養等課程;報名與勞工大學合作課程之保證金由本校代收,轉交新北市政府勞工大學。

  費:

1.       除部份外校區使用國中小普通教室外,其餘課程所需「場地維護費」、「電腦實習費」等,請參閱各課程「學分費」收費說明,於註冊時統一收費。

2.       課程所需之「材料費」及「教材費」上課時由各班自行處理。

3.       其他雜費:新生逾期報名2/22起,另收手續費50

學生證遺失或毀損,須負擔工本費100

旁聽費:課程第3起,每門課程每次旁聽費250元;學期第1617為本校期末

        旁聽,優惠當學期學員免費旁聽;旁聽須由該門課程授課教師同意後實施。

     本校保留開課與否權利;確定開課課程,學期間若因國定假日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天災等)停課因故而無法補課者,上課週數只要滿16,課程即可結束;每門課程原則上規劃18次,含「社區本位公共論壇」、「成果展」等。

 

加選、改選、退選與退費 (依據台北縣教育局社區大學退費注意事項草案辦理)

一、注意事項

        報名費:退費;但歸責社區大學之事由,致未如期開課,則退報名費。

        學分費:

1.於開學後課程第2(含)以內辦理退選課程,學分費全額退費。

2.於開學後課程第3(含)以內辦理退選課程,學分費退總額70%。

3.於開學後課程第4(含)起,不得辦理退選課程及退費。

4.其他不可歸責學員之事由,如重病、派奉出國等,致使無法完成學業者,於本校第9結束前向校方提出退選課程申請,最高可退學分費總額70%(須攜帶相關證明文件)。

5.其他歸責社區大學之事由,致未如期開課,全額退費。

        雜費:

1.根據場地租借學校規定,開學後雜費(電腦維護費、場地維護費等)即不能辦理退費;其餘雜費第3起不得辦理退費。

2.報名期間不受理改選。辦理改選事宜每人只限一次,以後每改選一次(門)課程酌收手續費100元。因課程停開辦理改選者,不在此限。)

二、辦理方式

1.辦理地點:親洽淡水社區大學校本部。

2.辦理日期:請於101/03/0503/17期間辦理加選、改選、退選課程或退費,逾期恕不受理;若因課程選課人數未達開課標準,致使無法開課,請於同期間內辦理全額退費。

3.攜帶文件:請攜帶選課單暨註冊收據;選課單暨註冊收據遺失,欲辦理加選、改選或退選、退費者,請攜帶本人身份證證件(若由代理人辦理者,請攜帶代理人證件),無證明文件則無法辦理。

辦理課程保證金退款

辦理資格:凡繳交保證金學員,累積出席次數達三分之二以上者 (16~17課程須出席12次、12課程須出席8次、9課程須出席6次、6課程須出席4

辦理流程及日期:

1選擇續修同課程者:於學期末簽收同意單後由校方統一辦理註冊,原保證金直接轉至下學期選修課程,但仍須繳交報名費及雜費

2續修同課程:請於101/01/1802/22完成領款手續,逾期視同放棄保證金退還權益。

注意事項:本辦法不適用與勞工大學合作之課程。


學費優惠減免須知

多元學習護照

1.       說明:凡參加通識講座、社區本位公共論壇、期末成果展,以及相關專案講座者,皆可在學習護照上加蓋學習戳印,累積點數。

2.       點數累積方式:每累積10點(最高33點),於下學期可折價每門課程學分費100元之優惠,以此類堆

3.       為鼓勵不中斷學習,另設「百點累計」獎勵機制,凡在兩年內累計至100點(不論是否已兌換)可於下學期再換算參百元折價優惠,但以一門課為限,不可重複計算。

4.       多元學習護照限本人使用,請妥善保管,遺失恕不補發

5.       以上詳細說明,請參考學員手冊。(開學第一周發放)

二、優惠對象

申請對象

申請所需證件

優惠辦法

當學期聘任教師

每門課程學分費5折優惠

身心障礙朋友

殘障手冊影本

低收入戶

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原住民朋友

戶口名簿影本

滿71歲以上人士

身分證等證明文件

滿65歲(含)~70(含)歲人士

身分證等證明文件

每門課程學分費7折優惠

1001優良

經評選獲選為優良班代者

每門課程學分費85折優惠

外籍配偶(女性)

相關證明文件

免費選修外籍配偶生活學習課程

其他每門課程學分費5折優惠

家庭共學者

身分證等證明文件

報名家庭共學課程,三等親內兩人報名一人免學分費

 

備註:(1學費優惠限定學分費優惠減免,其餘費用(報名費、電腦維護•••等)不予優惠減免。

     2)以上辦法請擇最優惠減免方式辦理,本辦法不適用半價課程、家庭共學課程及企業認養等課程。

 

以上資料若有異動學校另行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