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財團法人淡水文化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為淡水文化園區─殼牌倉庫(市定古蹟原英商嘉士洋行倉庫)古蹟建物所有人並管理經營園區,玆為提供藝文人士、在地居民及遊客激發創意、交流互動、舒緩身心和發表創作等目的,於淡水文化園區D棟設置藝文沙龍空間,公開徵求合作夥伴參與經營,特訂定本要點。
二、合作夥伴公開徵求對象之資格條件
凡個人、團體、商號或公司認同本會淡水文化園區發展宗旨,且有一定藝術文化專業素養,有意長期投入經營藝文沙龍空間者,均得提案申請。申請者具經營藝文空間經驗或資歷者尤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