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文化園區的場地租借

送件方式

請將申請文件依序整理完整後,裝入信封,並於封面清楚註明「淡水文化園區場地租借申請」,以利辨識與後續作業。
請於服務中心開放時間(週二至週日,上午09:30am~17:30pm),由專人親送或掛號郵寄,送至 251新北市淡水區鼻頭街22號 淡水文化園區服務中心,依本會收迄申請文件之日為憑。

附檔下載

淡水文化園區場地設施使用管理要點下載
淡水文化園區瀏覽場地相關規定揭示

園區建築

B棟 煤油桶倉庫
淡水社區大學校本部

建於1870-1880年代,原為儲存煤油桶的倉庫,其承重牆厚達36公分,屋面的銅製自然通風裝置可有效排放油氣,為園區唯一具備此種特性通風構造的建築,目前設有七間教室,並作為淡水社區大學的上課場地。

C棟 潤滑油倉庫
藝文展演中心

建於1910-1920年代,原為潤滑油品儲放倉庫,屋架採正同柱桁架,於承重牆體中發現局部以日治初期的機製磚(S磚)砌築,為後期修繕工程的遺存,現作為藝文展演館,不定期舉辦各式藝文展覽、表演。

E棟 駐館人員休憩處
小方子空間

早年曾是殼牌公司駐館工人休憩處,現由淡水社區大學推動在地藝文史遊及社區互動,並不定期舉辦創意工作坊及沙龍式講座。

※戶外園區租借事宜請逕洽新北市政府文化局